他一下被堵住,臉色難看起來。
我繼續說:「你沒工作幾年穩定過,買房靠家裡,婚事靠家裡,現在連定金都要靠偷嫂子的錢。你所謂的『以後還』,靠什麼?靠嘴嗎?」
「你——」他猛地站起來,臉漲得通紅。
男警一拍桌子:「坐下!」
他又不情不願地坐了回去。
事情到這一步,已經很清楚了。
警察讓我們幾個人都做了筆錄,又明確表態,如果不能儘快退還,這事就不是簡簡單單家庭糾紛。
送走警察後,屋裡安靜得嚇人。
陳桂芳坐在沙發上,眼淚一把鼻涕一把,嘴裡還在念叨:「我都是為了老周家,我有什麼錯……」
我懶得再聽,直接看向周立明:「兩條路。第一,今天把六萬五千八還我,這事我可以只追究到這裡。第二,你們繼續拖,那就按盜竊走程序。」
周立明臉色難看得像紙,喉結滾了滾:「婉婉,你非得這樣嗎?」
「是。」我說,「我非得這樣。」
他沉默了。
過了很久,才像下了什麼決心一樣:「我去找立輝要錢。」
我沒說話。
當天夜裡十一點多,我的銀行卡收到一筆轉帳。
65800元。
備註很簡單:還款。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心裡沒有一點輕鬆,反而更沉。
錢是回來了,可這事沒完。
因為有些東西,一旦看清,就再也糊弄不過去了。
比如婆婆對我的理所當然,比如小叔子的無恥,比如周立明的縱容。
最要命的是,我開始懷疑,這不是第一次。
一個敢瞞著我拿六萬五的人,不會只拿這一次。
第二天,我借著給孩子沖奶粉的空當,狀似隨意地問周立明:「咱們結婚那會兒攢下來的錢,還有多少?」
他背對著我洗奶瓶,動作明顯頓了一下:「怎麼突然問這個?」
「想知道。」我說,「婚禮紅包、平時積蓄、你說投理財那筆,一共二十萬左右吧,現在在哪兒?」
他沒回頭,只說:「還在。」
「在哪兒?」
「理財里。」
「那你打開我看看。」
廚房裡一下安靜了。
水流還在嘩嘩地響,可他人像被定住了。
我心裡那點最後的僥倖,徹底沒了。
他越沉默,我越確定。
我放下奶粉勺,走到他身後:「周立明,別讓我再問第三遍。」
他慢慢轉過身,臉色發白,嘴唇動了動,好半天才擠出一句:「婉婉,你剛出月子,別太激動。」
我忽然覺得特別可笑。
事到如今,他還在拿「別激動」敷衍我。
「所以,」我看著他,「那二十萬,也沒了,是嗎?」
他眼神躲閃,沒敢看我。
我只覺得腦子裡「嗡」的一聲。
六萬五,已經夠讓我心寒了。
可原來後頭還有更大的坑在等我。
我靠著餐桌,聲音都有點飄:「誰拿的?」
這次他終於開口了,嗓子啞得厲害:「我轉給我媽了。」
「什麼時候?」
「一年多前。」
「為什麼?」
他閉了閉眼,像是很難說出口:「立輝買房,首付差錢。媽天天來鬧,說不幫就要喝農藥。我……我實在沒辦法。」
「所以你就把我們家的錢給他了。」
不是疑問,是陳述。
他低著頭:「我想著先借給他,等他緩過來就還……」
我笑出了聲,笑得眼睛都發酸。
「借?借條呢?」
「有。」
「拿出來。」
他沉默了幾秒,去書房翻了半天,最後拿出來一張皺巴巴的紙。
我接過來一看,差點氣笑。
一張普通練習紙,歪歪扭扭寫著:今借到周立明二十萬元,日後歸還。落款是陳桂芳。
沒有具體日期,沒有還款期限,沒有利息,沒有手印,什麼都沒有。
這叫借條?
這就是一張廢紙。
我把紙拍在桌上,看著周立明:「你拿著這種東西,就敢把二十萬轉出去?」
他囁嚅著:「她是我媽……」
「對,她是你媽,不是我媽。」我聲音冷下來,「更不是我的債主。」
我那一刻,是真的想跟他離婚。
不是氣話。
是清醒地覺得,這個男人撐不起一個小家。
他心軟,拎不清,永遠把「那是我媽」「那是我弟」放在前頭。今天能背著我轉二十萬,明天就能為了別人再動別的。
我不可能拿我和孩子的一輩子,去賭他什麼時候能長大。
我坐下,把思路一條條捋清楚,最後只說了一句:「明天,讓你媽和你弟來,重新簽正式借款協議。」
他猛地抬頭:「你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二十萬,從現在開始,不再是你們家裡隨便一句『親情借用』就能糊弄過去的事。」我看著他,「借款人寫陳桂芳和周立輝,金額、利息、還款時間、違約責任,一樣不能少。再拿房子做抵押。」
「抵押?」他臉都變了,「婉婉,那是立輝剛買的婚房——」
「那正好。」我打斷他,「既然是婚房,就說明有資產。拿資產做擔保,天經地義。做不到,就法庭見。」
第二天,他們來了。
一家三口坐在我對面,臉色一個比一個難看。
陳桂芳最先炸:「還要房子抵押?沈婉,你這是逼我們去死!」
我抱著孩子,淡淡看她:「您拿我錢的時候,怎麼沒想過把我逼到什麼地步?」
周立輝也不服:「嫂子,至於嗎?不就二十萬,早晚還你。」
「什麼時候?」
「以後。」
「以後是什麼時候?」
「你這人怎麼這麼咄咄逼人?」
「因為我吃過虧了。」我說,「而且就吃在你們一家人身上。」
他被堵得臉紅脖子粗。
陳桂芳又開始走老路,拍腿哭、訴苦、說自己都是為了這個家,說我冷血,說我心狠,說我不把周家人當家人。
我聽得煩了,直接把報警回執、轉帳流水、還有那張廢紙借條都擺在茶几上。
「今天不簽,就別談了。你們可以繼續哭,繼續罵,繼續道德綁架我。沒關係。法院會聽你們哭嗎?」
屋裡一下靜了。
最後,還是周立明開的口,聲音很低,但我聽得出,他是真累了:「簽吧。」
那天他們磨了整整四個小時,最後終於把協議簽了。
借款本金二十萬,按銀行同期利率計息,分期歸還,逾期承擔違約責任。為了保證執行,周立輝那套房子,抵押了三成分額。
簽完字,按完手印,陳桂芳看我的眼神,像恨不得生吞了我。
我卻覺得前所未有的平靜。
你看,人一旦不怕撕破臉,事情反而好辦了。
可我沒想到,真正把這個家徹底推散的,不是那二十萬,也不是那六萬五。
而是後面那場更大的禍。
那天晚上,我正在家裡打包網店的第一批樣品,手機突然響了。
是周立明。
我接起來,聽見他聲音發抖,像風裡吊著:「婉婉……立輝出事了。」
我心裡一沉:「什麼事?」
「他喝了酒,開車撞了人,還跑了。現在人還在搶救,家屬堵在醫院,要一大筆賠償……」
我沒說話。
他那邊沉默了幾秒,才艱難地接著說:「媽快急瘋了。婉婉,家裡現在能不能……先拿點錢出來?」
我一下就笑了。
真的。
有時候人被氣到極點,反而特別平靜。
「拿錢出來?」我輕聲問,「拿什麼錢?你想動什麼錢?」
他呼吸一滯,像也知道這話有多荒唐。
可還是咬著牙說出來了:「房子……能不能先做抵押?」
我聽見這句話的時候,只覺得頭皮都麻了一下。
原來前面的事,他根本沒記住。
或者說,記住了,也沒用。
一到關鍵時候,他還是會本能地把主意打到我和孩子身上。
我站在窗邊,外頭天都黑透了,樓下的路燈黃得發虛。孩子在嬰兒床里睡得正香,小臉肉嘟嘟的,什麼都不知道。
我看著他,忽然特別清醒。
這個婚,真的不能再拖了。
「周立明。」我開口,「你聽好了。第一,房子不可能抵押。第二,周立輝撞人,是他自己造的孽。第三,你要是再敢打我和孩子住處的主意,我馬上起訴離婚。」
他急了:「那是我親弟弟!人命關天!」
「那是你親弟弟,不是我兒子。」我說,「你想救他,你自己想辦法。賣你自己的車,賣你自己的命,都隨你。但別碰我和孩子的底。」
「沈婉!」他聲音一下變了,帶著怒意,也帶著被逼急後的口不擇言,「你怎麼能這麼冷血!」
「我冷血?」我握著手機,聲音反倒更穩了,「你媽偷我錢的時候,你說一家人別鬧大。你背著我轉走二十萬的時候,你說你沒辦法。現在你弟弟撞了人逃逸,你又來讓我拿房子給他擦屁股。你們一家把我往火坑裡推的時候,怎麼不覺得自己冷血?」
對面沒聲了。
我最後說了一句:「離婚協議,我會讓律師準備。」
然後掛了電話。
那天夜裡,我幾乎沒睡。
可不是因為傷心。
而是因為我在想,離婚之後,我要怎麼帶著孩子過。
第二天,我去找了律師。
材料一份份擺出來:結婚後的轉帳記錄、借款協議、報警回執、我出資比例更高的購房證據,還有他背著我處分共同財產的證據。
律師看完,推了推眼鏡,直接說:「可以離。並且你這邊優勢很大。」
我點頭:「孩子我要,房子按出資比例分,另外,我不承擔周立輝的任何債務和賠償。」
「沒問題。」她說,「他弟弟的侵權責任跟你無關。只要你這裡切得乾淨,後面不會被連帶。」
我心裡一下鬆了口氣。
那種感覺很難形容。
不是輕鬆,而是總算摸到了岸。
之後的事情,推進得比我想像中還快。
因為周立輝那邊,情況越來越糟。
傷者雖然搶救回來了,但留下了後遺症,家屬咬死不諒解,賠償金額高得嚇人。陳桂芳賣房、借錢、哭求親戚,幾乎把能折騰的都折騰遍了。
可再怎麼折騰,也填不上那個無底洞。
周立明一開始還來找過我,求我再考慮考慮,說只要先把這關過去,他以後一定什麼都聽我的。
我只問了他一句:「如果今天出事的是我和孩子,你媽會賣房救我們嗎?」
他沒說話。
我就知道答案了。
離婚那天,是個陰天。
民政局門口排隊的人不少,有結婚的,有離婚的,臉上表情各不相同。
我抱著孩子站在那兒,心裡出奇地平靜。
輪到我們的時候,工作人員照例問了一遍:「確定離婚嗎?還有沒有和好的可能?」
我說:「確定。」
周立明沉默了幾秒,也說:「確定。」
鋼印蓋下去的時候,聲音不大。
可在我聽來,像什麼東西終於落了地。
出來之後,他站在台階下,紅著眼看我:「婉婉,對不起。」
我嗯了一聲。
「孩子……你照顧好。」
「我會的。」
「你以後……」
他說到這兒,又停住了。
大概他自己也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我沒再給他說下去的機會,抱著孩子轉身走了。
風有點大,吹得我頭髮亂飛。
可我走得很穩。
後來的事情,我不是一點都不知道。
畢竟一個城市就這麼大,拐幾個彎,消息總會傳過來。
聽說陳桂芳把鄉下的老房子也賣了,還是不夠;聽說周立輝最後還是判了;聽說周立明背上了一身債,工作也受了影響,整個人一下老了好幾歲。
我聽完,也就聽完了。
沒有幸災樂禍,也沒有心軟。
很多時候,苦果不是誰給的,是自己種的。
而我,已經沒有義務再替他們嘗了。
離婚後,我帶著孩子搬去了城南。
房子不大,但朝南,陽光特別好。上午十點以後,客廳地板上總會曬出一大片暖洋洋的光,孩子趴在上面玩,像只曬太陽的小貓。
我拿回來的那六萬五,加上分到的財產,沒再亂放,而是扎紮實實用在了自己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