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別怪我,把你的底褲都扒出來,晾在太陽底下。
接下來的24小時,輿論場上演了一場驚天大反轉。
第二天上午,幾家主流媒體幾乎同時發布了深度報道,標題一個比一個勁爆。
《8年年夜飯獨自一人,「深情丈夫」的十年隱忍與絕望反擊》
《驚天反轉!超市「棄婦」竟是千萬扶弟魔?
二百萬帳單揭開婚姻真相》
《從「陳世美」到「最慘贅婿」:當你的妻子把家搬空去補貼娘家》
報道里,我那份Excel帳單被清晰地展示出來,林浩那句「姐,你大不了回家住」的聊天記錄被標紅加粗,我那段「用自殺威脅,就讓你弟在這座城市混不下去」的錄音也被匿名者曝光,反而成了我「被逼無奈、以暴制暴」的證據。
輿論瞬間倒戈。
之前罵我「渣男」的網友,開始排著隊在我的社交媒體下道歉。
「對不起哥,我跪了,原來你才是真正的菩薩,這都能忍十年!」
「這哪是結婚,這是精準扶貧啊!還是扶貧白眼狼!」
「乾得漂亮!對付這種家庭就不能手軟!那個弟弟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而林薇和她家人的信息,則被憤怒的網友扒了個底朝天。
她工作的超市,被記者和看熱鬧的人圍得水泄不通。
她父母家的地址也被曝光,門口被人用油漆噴上了「吸血鬼」「不要臉」的字樣。
林浩的未婚妻,在看到新聞後,據說當天就去他家退了婚,並要求他返還所有彩禮。
最初發布那條視頻的媒體,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迅速刪除了視頻,並發布了道歉聲明,聲稱自己「未盡到核實義務,對陸先生造成了不良影響」。
我看著手機上不斷彈出的新聞,心裡沒有半分喜悅。
這本是一場屬於我個人的戰爭,現在卻演變成了一場全民參與的狂歡。
林薇被釘在了恥辱柱上,但我也被徹底暴露在了聚光燈下。
我的手機被打爆了,有來道歉的,有來支持的,也有純粹看熱鬧的。
我不堪其擾,只能關機。
深夜,我收到了舒曼的郵件。
「陸先生,輿論已經完全逆轉,危機解除。但您的個人信息也已泄露,建議您更換手機號,並考慮在風波平息前,暫時到國外休假。這是過度曝光後的必要冷卻。另外,林薇女士通過張律師聯繫我,她想見您最後一面。」
見我?
我自嘲地笑了笑。
事到如今,她還想見我做什麼?
求我放過她?
還是當面再咒罵我一頓?
我回了郵件:「告訴她,敗軍之將,何以言勇。各自安好,永不相見。」
10
我採納了舒曼的建議,給自己放了一個長假,飛去了紐西蘭。
皇后鎮的湖光山色,確實能洗滌人心。
我每天就在湖邊散步、發獃,或者租一輛車,漫無目的地在南島的山路上開。
那些被曝光的憤怒,被圍觀的煩躁,在瓦卡蒂普湖湛藍的湖水和連綿的雪山映襯下,漸漸變得渺小而不值一提。
一個月後,我回國。
風波早已平息,人們有了新的熱點可以追逐。
我換了新的手機號,搬到了一個新的城市,開始了全新的生活。
我成立了自己的風控諮詢公司,憑藉著這次「事件」帶來的另類名氣和之前積累的人脈,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我變得更忙,也更富有,但我始終沒有再觸碰感情。
那棟被我改造過的房子,我委託給了中介,一直空著。
我不想再住在那裡,也不想賣掉。
它就像一個紀念碑,矗立在我人生的中點,一半是過去,一半是未來。
偶爾,我也會想起林薇。
我不知道她後來怎麼樣了。
或許還在超市當收銀員,或許回了老家,或許又找到了新的「冤大頭」。
但我已經不想知道了。
她的人生,和我的人生,在走出民政局的那一刻,就成了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
日子就這樣不咸不淡地過著。
直到兩年後的一個冬天,我接到了張律師的電話。
「陸先生,有個情況,我覺得有必要跟您說一聲。」張律師的語氣有些沉重,「林薇女士,上周去世了。」
我握著電話的手,猛地一緊。
「……怎麼回事?」
「癌症。肝癌晚期。半年前查出來的,已經擴散了。她沒有錢治,也沒告訴任何人,一個人在出租屋裡拖著,直到被房東發現,送到醫院,但已經晚了。」張律師嘆了口氣,「她走之前,立了份遺囑,把她名下唯一的財產,就是當初您分給她的那筆錢里剩下的一點,還有一些首飾,都留給了您。」
我愣住了,腦子裡一片空白。
「她還給您留了一封信,在我的律師事務所里。您看,是需要我寄給您,還是您自己來取?」
「……我過去取。」
第二天,我飛回了那座熟悉的城市。
在張律師的辦公室里,我拿到了那個信封。
信紙是那種最普通的信紙,上面的字跡歪歪扭扭,看得出寫信人當時已經沒什麼力氣了。
「承宇: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了。你別怕,我不是來找你麻煩的,我只是,有些話想跟你說。
那次新聞反轉後,我成了過街老鼠。我丟了工作,回了家,但家裡人看我的眼神,也像在看一個瘟神。我弟把所有錯都推到我身上,說是我害他丟了老婆。我爸媽讓我趕緊找個人嫁了,別在家裡丟人現眼。我那一刻才明白,我沒有家了。
我一個人跑了出來,渾渾噩噩地過了很久。後來查出這個病,我反而平靜了。我想,這都是報應吧。
我這輩子,活得挺失敗的。我以為我愛我的家人,其實我只是愛那種被人需要、被當成『功臣』的感覺。
我把你當成一個予取予求的工具,卻忘了,你也是一個會痛、會累、會失望的人。
除夕夜的那頓飯,你一個人吃完了。
張律師告訴我的時候,我其實就懂了。
讓你等了八年,是我的錯。
對不起。
這三個字,我說得太晚了。
我名下沒什麼東西了,剩下的一點錢和首飾,都給你吧。
我知道你看不上,但那是我唯一能還給你的東西了。
就當是……我為你那八年的年夜飯,買單了。
如果有下輩子,我希望能早點認識你。
在我不那麼蠢,你也不那麼累的時候。
再見了,陸承宇。
祝你幸福。」
信紙上,有幾滴乾涸了的水漬,不知道是淚,還是什麼。
我拿著那封信,在張律師的辦公室里,坐了很久很久。
窗外的天色由明轉暗,城市的燈火一盞盞亮起,像一片沒有溫度的星海。
我沒有哭,只是覺得心裡很空,像是被挖走了一塊。
走出律師樓,冷風吹在臉上,像刀子一樣。
我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不知不覺,走到了那條曾經很熟悉的路上。
不遠處,就是我和林薇的那個家。
我抬頭望去,那扇窗戶黑著燈,像一個沉默的眼睛,在夜色中靜靜地注視著我。
我站了許久,終於還是轉過身,離開了。
回到酒店,我給舒曼發了一條信息。
「幫我成立一個基金會吧。就用林薇留下的那筆錢,再加上我的一部分資產。專門用來援助那些,在婚姻中因『扶弟魔』等不健康家庭關係而陷入困境的男女。
基金會的名字,就叫『年夜飯』。」
很快,舒曼回了信息。
「好的,陸先生。」
那一夜,我做了一個夢。
夢裡,我又回到了那個除夕夜,滿桌的飯菜還冒著熱氣。
林薇回來了,她笑著坐在我對面,對我說:「老公,我回來了,我們吃飯吧。」
我看著她,笑了笑,然後,夢就醒了。
窗外,天已經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