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丹29日訊)惡意施捨街友「雞骨頭」並發布視頻的網紅「Aluk」鄭世祿,今天在地庭俯首認罪後,遭罰款4萬令吉。
現年23歲的鄭世祿在通譯員以華語念出控狀後,在法官莎茲麗娜面前認罪,法官諭令,若無法支付罰款,則以監禁4個月取代。
這名網紅被控透過社交媒體Instagram帳戶「aluk_777」,明知故犯製作並傳播一段意圖對他人造成惡意傷害的視頻,有關貼文於2025年8月4日中午12時左右,在士滿慕州選區社區服務中心被瀏覽。
他因而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2)條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最高將監禁兩年或罰款5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若在定罪後重犯,則每天追加罰款5000令吉。
未委任代表律師的鄭世祿對自己的罪行懺悔並道歉,並要求法官施以最低罰款。
不過,來自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的主控官法德里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庭予以重判,以儆效尤,藉此教訓被告及警惕社會大眾。
「受害者表明,接傳票人的行為令他感到羞辱和憤怒。他將食物殘渣(雞骨頭)施捨受害者並非出於善意,而是為了拍攝視頻上傳至社交媒體,這顯然是在利用他人的痛苦來譁眾取寵、博取關注和瀏覽量。」
根據案情,作為該視頻當事人之一的鄭世祿,承認對柔佛新山黃亞福街一名街友分發含有雞骨頭的盒飯,並使用通訊設備上傳有關視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