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籍移工「阿二」心臟病發猝死,鄧姓僱主夥同「阿波」等4名移工,將阿二遺體埋藏在菜園。
泰國籍非法移工「阿二」去年9月在苗栗公館某租屋處,疑與同鄉「阿波」飲酒起肢體衝突後心臟病猝死,僱主鄭姓男子夥同阿波等4名移工,將阿二的遺體掩埋在菜園,一審依遺棄屍體罪將鄧等5人判刑10月確定,其中阿波還另被起訴傷害致死罪嫌,苗栗地院對此判處無罪。檢方針對無罪部分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仍認罪證不足,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阿二」去年9月14日晚間與阿波等4名同鄉一起在苗栗公館鄉館東村租屋處吃飯喝酒,席間不知何故疑與同鄉「阿波」爆發衝突,阿二一度倒地被扶回房間休息,隔日上午阿波發現阿二已無生命跡象,緊急找來鄧姓僱主,鄧男指使阿波等4名移工,由鄧開車載4人前往某菜園挖洞,再將阿二的遺體埋藏洞裡,並由其中1名移工拍攝現場照片。
數名移工在警詢時分別供稱,曾聽聞阿波有打、踹阿二,但不確定是哪日,也有人說不曾聽說阿波有與阿二起肢體衝突,證詞差異性極大。
案經檢方偵結起訴,苗栗地院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將鄧及阿波等5人,判處10月有期徒刑確定;阿波另遭起訴傷害致死罪嫌,但法院認為阿二死因是心肌病引發心臟休剋死亡,而傷害部分罪證不足,一審判無罪。

▲阿波等移工的租屋處。
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阿波雖無致人於死之意,但客觀上能預見毆打、攻擊頭或胸部的人體重要臟器,會導致傷勢嚴重而死亡的結果,阿波以呼巴掌、腳踢胸部攻擊阿二,而阿二當時飲酒後已有擴張性心肌病,受到攻擊後導致精神及體能壓力過大,促發心律不整及心臟病發,加上法醫解剖報告顯示死亡方式為「他為」,據此認為阿波涉犯傷害致死罪。
阿波否認有傷害致死犯行,辯稱當晚阿二喝酒後大吵大鬧,吵著找老婆,後來在1樓昏倒,他就將阿二扛至2樓休息,當時阿二還有呼吸。隔日醒來,大家發現阿二沒有生命跡象,趕緊施以CPR搶救,並通知鄧姓僱主。阿波強調,「揮巴掌是案發10多天前,案發當晚並無與阿二發生爭執、打鬥。」
合議庭審酌,雖解剖報告為「他為」,但根據相關報告,飲酒過量也可能單獨促發潛在心肌病發作,且阿二生前無任何與心臟病前兆相關聯的症狀,阿波能否預見打巴掌、腳踢會導致心臟病發而死,顯有疑問,加上阿波當晚是否有攻擊阿二,相關證人均無親見親聞,並無積極證據可證,阿二遺體也無明顯外傷,認定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