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奇葩!一男花200萬買房,7年後房子發現有地下室,原房主竟沒搬走。
原屋主:我賣房子,沒賣地下室。
是法院判決亮了!江
甦的潘某和梁某夫婦怎麼沒想到,自己7年前花200買的二手房,竟然還「藏」著一個地下室!更讓他們無言的是,原房主趙竟然一直沒搬走,還理直氣壯地說:「我賣的是房子,沒賣地下室!」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200萬買房,7年後驚現地下室在江蘇南京,有偶夫妻,潘某和梁某,打拚多年後,終於購置一套二手房,開啟安穩的新生活。
2014年,他們看中了秦淮區一間房子,地段好,周邊配套成熟,雖然價格高達200萬,但兩人咬牙牙還是拿了底層。
與趙某順利完成交易,滿心歡喜地搬進了新家。
住這就是7年,日子平淡又幸福。

住進去後,有兩個人總是時不時的會聽見嗡嗡聲的噪音,「滋滋滋」「嗡嗡嗡」,一會兒像電鑽聲,一會兒又像敲打聲,打破了具體的寧靜。
音樂會,潘某夫婦以為鄰居在嚴重整修,也沒太在意。
但這噪音持續不斷,而且越來越擁擠,影響了他們的生活。
梁某不滿地抱怨:「這鄰居到底要裝修到什麼時候啊,天天這麼早,還讓人不好好休息了!」潘某去弄個清楚。
他先去物業決定詢問,物業工作人員查了一圈後告訴他,最近小區里並沒有其他業主在裝修。
這讓潘某更加疑惑了,不是鄰居裝修,那這噪音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呢?

他開始在自家房子裡仔細尋找聲音的來源。
當他走到樓梯下方的紫色時,發現聲音似乎是從這裡傳出來的。
他竟然發現了一個之前沒有注意到的小門,門上被一些雜物發現了一些,不仔細看根本不行。
潘某好奇地打開這扇小門,一個地下室出現在眼前。
地下室里存放著各種金屬加工工具,還有已經完成的金屬製品。
原屋主趙某正坐在裡面,專心致志地進行著金屬切割工作,噪音就是從這裡發出來的。
而潘某夫婦找趙廣生理淪,對方卻振振有詞:「我賣的是房子,地下室又沒寫在合約里,當然還是我的!」

潘某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覺得趙某在故意耍賴。
這房子都賣了,地下室怎麼可能還歸他?
雙方為此爭論不休,互不相讓。
法院判了!地下室到底歸誰?
潘某和梁某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一紙訴狀將趙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爭論得面紅耳赤 。

潘某氣憤地說:「我花了200萬買這套房子,地下室明顯是房子的一部分,他卻故意隱瞞,這不是欺詐是什麼?
我要求他立刻搬離地下室,把地下室完整地交給我!」他認為,地下室與房屋緊密相連,是房屋整體的一部分,自己購買了房屋,就理所當然地擁有地下室的所有權。
趙某卻狡辯道:「地下室是單位分的,而且合同里也沒寫地下室的事兒。
這地下室一直是我用來做金屬加工的地方,我有權利繼續使用。
」他堅稱,自己在賣房時並未將地下室納入交易範圍,且合同中對此也沒有明確約定,所以地下室應歸自己所有。

由於證據不足,潘某夫婦沒有拿出證據證明地下室的產權登記狀況,因此不適用從物隨主物轉讓的規則,另外合同里並沒有約定轉讓地下室使用權,因此一審法院駁回了潘某、梁某的訴請。
潘某夫婦不服再次上次,經過法院二次審理,該地下室是由腳踏車車庫的一部分,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而趙某將這個房子賣出後,並無其他房產,因此趙某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離地下室,然後歸還給潘某夫婦。
這些合同「陷阱」,你一定得知道!江蘇這起買房糾紛給大家敲響了警鐘,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睜大雙眼,仔細審查。
現實中,類似的合同 「陷阱」 可不少見。























